離職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里的全部余額,需滿足以下條件: - **退休**:離職后已達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,可提供退休證或相關退休審批文件,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,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。
- **完全喪失勞動能力**: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,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,可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余額,并銷戶提取。
- **出境定居**:要提供出境定居的證明材料,如護照、簽證、定居證明、戶口注銷證明等,能將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余額提取出來,并辦理銷戶。
- **非本市戶籍且離開本市**: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離開本市,且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,未在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,可持離職證明、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銷戶提取手續,提取全部余額。
- **本市戶籍且符合特定條件**:部分地區規定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,或者離職一年后沒有找到新工作,憑借社區待業證明等,可申請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。




